2010河北村官选聘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各市、县2009年及以前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符合要求的也可参加选聘。
二、选聘数量
2010年,全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433名。其中,石家庄市320名,承德市187名,张家口市800名,秦皇岛市187名,唐山市263名,廊坊市232名,保定市337名,沧州市320名,衡水市257名,邢台市238名,邯郸市292名。
三、选聘条件
(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报考条件
(1)市县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2009年及以前选聘,在“村官”岗位工作,且2009年度考核称职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0年7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报考原籍所在市。省外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报考去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市。
报名时间: 7月25日9:00—8月3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河北省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5kb以下)。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会获得由系统提供的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省委组织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说明理由。
(4)报名者上传信息后,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请在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和考务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
(二)笔试
时间:8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市分设考点,省委组织部选派人员巡视。
笔试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命题、阅卷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8月24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9月 1日,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复审相关事宜。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办法:以市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范围。
复审时间:9月6日—9月10日。
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对进入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