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关于办理2012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国家分数线人员《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乌卫医函[2012]63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安排,将开展2012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国家分数线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考点参加2012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
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旁,注意不要全部粘上,粘上一半即可)
4、办理人员汇总表(见附件)(A4纸)
三、办理时间:2013年11月8日 —11月20日
1、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所属医疗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医师资格证》,并将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2、自治区属、市属单位将合格人员材料收齐汇总后,统一上接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3、兵团所属单位(含诊所)全部报所属兵团卫生局。
注:1、上报材料时以考生目前所在单位为准,也可回原报名单位办理。
2、通过自治区分数线考生办理时间卫生厅尚未确定,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处 才万、马磊
电 话:2351070。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