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知识点十六
01-10
0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5年土地估价师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kao8.cc)特别整理了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点击进入土地估价师考试题库下载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2日通过,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进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将政府及所属部门、一些非经营者妨碍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给被侵害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采用下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和仿冒行为;

(2)虚假的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4)不正当销售行为;

(5)其他不正当行为。

编辑推荐:

2015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知识点汇总

2015年土地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辅导重点汇总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