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度《执业药师》证书已到,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限2015年5月14日前已经交表的考生)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需出具本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方可代领。
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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