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二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3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如下,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北京市:(11人) 苏宝富 熊先银 张菁 张焱兵 李建冬 李震宇 马青山 余建民 周通 马骉 于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