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工程竣工自检的步骤
1.属于承包人一家独立承包的施工项目,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和企业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
2.依法实行总分包的项目,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质量连带责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自检、复检和报审,直到工程竣工交接报验结束为止。
3.在一般情况下,当施工项目达到竣工报验条件后,承包人应向工程监理机构递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提请监理机构组织竣工预验收,审查工程是否符合正式竣工验收条件。若施工项目是实行总分包管理模式的,则应分两步进行:首先,由分包人对工程进行自检,向总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总包人据此对分包工程进行复检和验收;然后,由总包人向工程监理机构递交工程竣工报验单,监理机构据此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规定对工建筑站|程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审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予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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