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工程索赔
1 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2 索赔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
(1)一方违约;
(2)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不利自然条件等,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
(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3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2)不可抗力事件;
3)合同缺陷;
4)合同变更;来源:考吧网WwW.kao8.Cc
5)工程师指令
6)其他第三方原因
4 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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