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提单的使用
【提示:本节内容大纲要求是"掌握",重点要掌握的内容是"提单的背书"这部分,这是考试比较喜欢出题的地方。】
【提单的签发】
1.提单的签发人与签署
(1)有权签发提单的人包括:承运人本人、载货船船长或经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
(2)提单签署的方法:
传统的手签法;如信用证不规定必须手签提单,则可采用印摹、打孔、盖章或任何其他机械的或电子的方法。
2.提单记载内容
要求提单签发人在签发提单前,必须对提单所记载的事项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审查,且提单的签发应当以货物的原始收据为依据,即以杂货运输中的收货单或集装箱运输中的场站收据为依据。
3.提单的份数和签发日期
提单有正本和副本提单之分,正本提单有法律效力,副本提单不具有法律效力。正本提单应标注"Original"字样,副本提单标注"Copy"的字样。
(1)提单可以一套多份正本提单,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收货人凭其中一份提货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提单签发的份数应分别记载于所签发的各份正本提单上。
正本提单应标注"Original"字样,当需要表示全套提单中,每一份是其中的第几份时,如全套提单一式三份,应使用"First Original"、"Second Original"、"Third Original"等字样。
(2)提单上记载的提单签发日期应是提单上所列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应注意的是船舶开航的日期并不是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
【提单的更正】
1、提单的更改
提单的更正要尽可能赶在载货船舶开航之前办理,以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手续。
2、提单的补发
如果提单签发后遗失,托运人提出补发提单,承运人一般会要求提供担保或保险金,而且要依据一定的法定程序将提单声明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100条规定:"提单等提货凭证持有人,因提货凭证失控或者灭失,可以向货物所在地海事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提单的背书】
提单转让的规定是:记名提单,不得装让;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指示提单"在转让时所需要进行的背书。是指转让人(背书人)在提单的背面写明或者不写明受让人,并签名的手续。wWw.KAo8.Cc
背书有记名背书,指示背书和不记名背书几种方式。
1.记名背书(也称完全背书)
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不能再次背书。
2.指示背书
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XXX指示"的字样,同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指示背书的指示提单还可以继续进行背书,但背书必须连续。
3.不记名背书(也称空白背书)
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有自己签名,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经过不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不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
注意!
提单经过背书后,当发生货损货差事故时,正本提单的受让人有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03】提单的空白背书,是指在提单背面不作任何背书。( )答案:错误
【05】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指示提单的空白背书是指( )。
A.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内填写"空白"二字,在提单的背面也写上"空白"二字B.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TO ORDER",由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在提单背面签字,不写明受让人
C.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TO ORDER",由提单上记载的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签字,不写明受让人
D.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TO ORDER",由提单上记载的承运人在提单背面签字,不写明受让人 答案:C
【提单的缴还】
收货人提货时必须以提单为凭,而承运人交付货物时则必须收回提单并在提单上做"作废"的批注。
提单在没有缴还给承运人时,承运人必须继续承担运输合同和提单下的义务。如承运人无提单放货,他就必须为此而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实际提货的人是原本是有权提货的人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