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上午8时公布,天津考区的应试人员应当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行邮寄书面成绩通知。
在天津考区报名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由本人向天津市司法局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申请时,须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件(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成绩通知单、准考证。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
附件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成绩核查申请书
考区 |
姓 名 |
准 考 证 号 |
考 点 |
考 场 |
成 绩 |
申请核查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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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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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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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联系电话:
注:1、本申请书须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
2、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