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承担,合伙人才承担——先企业后个人
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责任时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部分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
2. 有限责任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企业债务不会连累合伙人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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