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汇总: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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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答案】A

23.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 )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

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

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

【答案】A

24.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答案】D

25.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案】B

26.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

D.共同犯罪的

【答案】B

27.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答案】C

28.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 )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答案】B

29.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 )

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

【答案】B

30.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答案】B

3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 )

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B.需要重新鉴定的

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

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答案】C

32.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

A.未成年人案件

B.共同犯罪案件

C.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D.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

【答案】C

33.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

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答案】D

34.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B

35.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 )

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

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答案】B

36.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

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

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答案】B

37.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

A.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B.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C.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D.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答案】A

38.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答案】B

39.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答案】D

40.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答案】A

41.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起诉书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此种材料,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

A.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B.建议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补充侦查

C.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宣布休庭,进行庭外调查

【答案】B

42.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

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

【答案】B [page]

(2011年)

  21.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 )(2011年卷二单选第21题)

  A.实体公正

  B.追求效率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答案】D

  【考点】取保候审、公平正义

  【解析】选项A错误。实体公正,是指司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本题中,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李某与王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做法并不涉及实体问题,不体现实体公正的要求。

  选项B错误。“效率”强调的是有关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的时候,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责任,提高办案效率。本题中,评价的是公安机关对李某和王某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问题,不涉及公安机关办案时限的问题。因此,不体现追求效率的要求。

  选项C错误。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要以人为本。强调的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调的是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满意的问题。而本题中,评价的是公安机关对不同的被执行对象采取不同的取保候审的方式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不涉及是否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及是否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问题。因此,不体现执法为民的要求。

  选项D正确。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本题中,李某与王某是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公安机关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他们均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此做法对二人来讲是公平的,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同时,由于李某和王某的经济状况不同,为了使二人公平的享有取保候审的待遇,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对王某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要求。

  22.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22题)

  A.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

  【答案】C

  【考点】刑事诉讼上诉权

  【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据此可知,自诉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权。

  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据此可知,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能自己上诉。

  选项D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据此可知,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权。

  23.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23题)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答案】A(原来答案是D)

  【原解析】《刑诉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法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美国人杰克”是外国人,所以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又因杰克与赵某是共同犯罪,根据管辖中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所以全案都由中级法院管辖。

  【新解析】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案件不再由中级法院管辖。根据刑法典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以,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所以全案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本案也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组织犯罪。所以全案属于基层法院管辖。

  【综合四个选项】本题将中院管辖的案件和就高不就低这个司法解释相结合出题。如果把这个题目改成二者共同犯恐怖活动犯罪,就是又选D项了。

  24.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下列何人有权要求对回避决定进行复议?( )(2011年卷二单选第24题)

  A.郭某

  B.郭某父亲

  C.郭某姐姐

  D.李某

  【答案】D

  【考点】回避

  【解析】《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本题中,被决定回避的是审判员李某,因此,若李某对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5.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2011年卷二单选第25题)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答案】D

  【考点】证据的分类

  【解析】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而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都是言词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选项A错误。用于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和工具属于物证,即实物证据;且该设备不能独立证明张某实施了犯罪行为,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故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B错误。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也是实物证据,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言词证据。但张某的供述可以直接证明其是否实施了该犯罪行为,因此,该证据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选项D正确。鉴定结论是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属于言词证据。又因为该鉴定结论不能直接证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伪造行为,故属于间接证据。

  26.“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2011年卷二单选第26题)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答案】B

  【考点】证据规则

  【解析】选项A错误。传闻规则是指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属于传闻。

  选项B正确。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结论。

  选项C错误。补强规则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选项D错误。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

  2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27题)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答案】D

  【考点】证据的审查判断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据此可知,虽然被害人有生理缺陷,但如果其所认知和表达的事实是其具有认知和辨别能力的,则其陈述就可以采信。

  选项B错误。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人提供的对被害人不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而非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此可见,见证人可以签名也可以盖章,而不是必须签名。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据此可知,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仅有凶器而没有搜查笔录,也不能证明凶器的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28.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28题)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B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刑诉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吴某在一审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其要想获得民事赔偿,就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9.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29题)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答案】D

  【考点】期间的计算

  【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选项B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30.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0题)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答案】B

  【考点】通缉

  【解析】《检察院规则》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本题中卢某已经闻讯逃匿,下落不明,因此,单在本市范围内发布通缉令很可能无法找到,故通缉的范围应扩大,而不应再限于本市范围,所以,应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另外,通缉令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31.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1题)

  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D

  【考点】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救济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选项A错误。应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

  选项B错误。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被害人的起诉,而不是受理其申诉。

  选项C错误。对于被害人既提起申诉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的起诉后应向人民检察院送达“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起诉的通知”,人民检察院接到该通知后,应当终止复查,将诉讼文书和有关的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选项D正确。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前的申诉对法院受理案件没有影响。

  32.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2题)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答案】D

  【考点】集中审理原则

  【解析】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为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的内容之一就是法庭成员不可更换。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审理的,应当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之。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

  选项A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一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据此可知,陪审员是不能担任审判长的。

  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在原合议庭组成人员之外另行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的,案件应该重新审理,而不能继续审理。

  33.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3题)

  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

  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答案】A

  【考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

  【解析】选项A正确。《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由少年法庭受理。本案中,赵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应由少年法庭审理。

  选项B错误。《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本案中,案件起诉到法院时赵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因此,应公开审理。

  选项C错误。《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本案中,在开庭审理时赵某已经年满18周岁,不必再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选项D错误。通常情况下,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是一致的。本案中,开庭审理时,赵某“已年满18周岁”,这里已经没有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了,因为被告人因年满十八周岁获得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4.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4题)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答案】A

  【考点】合议庭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本案是该市第一起醉酒驾车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因此,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35.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5题)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答案】D

  【考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解析】《陪审员决定》第九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入评议笔录。

  36.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6题)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答案】B

  【考点】死刑缓期执行的限制减刑

  【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同)第二条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据此可知,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必须经被告人同意才可以提起上诉。

  选项B正确。《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选项C错误。《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而非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选项D错误。《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7.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7题)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

  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答案】A

  【考点】发回重审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发回重审没有次数限制。

  选项B说法正确。《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应当在裁定书中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选项C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可知,发回重审应当用裁定的形式撤销原判。

  38.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38题)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答案】B

  【考点】申诉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本案中,邢某父母找到的证据可能导致再审改判邢某无罪,因此,应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2010年)

  21.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1题)

  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

  「考点」回避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据此可知,王某自行回避的,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

  选项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条第1款规定可知,刑讯逼供罪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因此,王某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王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选项D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4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2题)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原答案为A)

  【原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赵律师、孙律师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A选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由此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无权申请回避。所以,B选项也错误。

  根据《最高法解释》第133条规定,……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所以,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后向被告人发问,题中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被告人张某发问,C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高法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而不是以当事人的意见为依据,D选项错误。

  【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二者的开始时间是不一样的,故A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由此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刑诉修改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都有权申请回避。所以,B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法解释》第133条规定,……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所以,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后向被告人发问,题中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被告人张某发问,C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最高法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而不是以当事人的意见为依据,D选项错误。

  【综合四个选项】本题是一个跨度大综合性很强的题目,题目考查了8个知识点,涵盖了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开始时间;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有权申请回避和是否有权在审判中向被告人发问;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是否独立。并且本题集法条考查与理论考查与一体,是非常好的一道题目。

  2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3题)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答案」B

  「考点」证据种类

  「解析」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

  24.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2010年卷二单选第24题)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答案」B

  「考点」证据分类

  「解析」选项A错误。“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是原始证据且是直接证据,不是间接证据。

  选项B正确。“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选项C错误。“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是传来证据和直接证据。

  选项D错误。“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是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

  25.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2010年卷二单选第25题)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答案」D

  「考点」证明对象、免证事实

  「解析」《刑诉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的身份;(选项A)(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选项B)(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选项C)(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选项D)

  26.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2010年卷二单选第26题)

  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

  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

  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

  「答案」B

  「考点」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

  「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80条第(三)项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据此可知,对孕妇张某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而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81条第(三)项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80条第(二)项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据此可知,对王某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而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80条第(一)项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据此可知,对于孙某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而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page]

  27.某检察院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侦查时,发现其巨额财产三分之二为诈骗所得,三分之一为盗窃所得。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7题)

  A.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

  B.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C.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

  D.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答案」D

  「考点」立案管辖

  「解析」《六机关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本题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依法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但是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巨额财产三分之二为诈骗所得,三分之一为盗窃所得,而诈骗案件、盗窃案件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于全案没有检察院可以管辖的内容,所以,检察院不能再继续侦查,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8.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8题)

  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答案」C

  「考点」通缉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7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人民检察院。

  选项B、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检察院可以作出通缉决定,而通缉令由公安机关发布。

  29.关于辨认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29题)

  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

  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

  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证人可以在场

  「答案」D

  「考点」辨认规则

  「解析」选项A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0条第2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据此可知,对犯罪嫌疑人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而不是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选项B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1条规定,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据此可知,在辨认前,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的人或被辨认的物。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2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据此可知,不能由集体进行辨认。

  注意:选项D严格来说不是很严谨,应是必要时“见证人”可以在场,而不是“证人”。

  30.《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或一般不公开审理。关于该规定中未成年人“年龄”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0题)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七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李某在审理时十五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钱某犯罪时十六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赵某被立案时十八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答案」B

  「考点」不公开审理

  「解析」《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据此可知,判断是否属于未成年人一律不公开或一般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标准是“开庭审理时”未达到法定年龄,而不是指采取强制措施、犯罪、立案时。

  31.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1题)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答案」A

  「考点」第一审程序

  「解析」抢劫案属于需要立案侦查才能查明的公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3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2题)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答案」A

  「考点」审查起诉

  「解析」选项A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选项A中,关于投毒案,周某没作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选项B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6条第4款规定,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据此可知,共同犯罪案件,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照常进行审查而不是中止审查。

  选项C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可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案件属于上级管辖时,应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而不是将案件退回。

  选项D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可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时,除移送或报送外,同时还要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33.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3题)

  A.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

  B.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裁定驳回起诉

  D.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

  「答案」B

  「考点」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解析」《刑诉解释》第159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34.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2010年卷二单选第34题)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答案」A

  「考点」期间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所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在审理期限中。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五)项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据此可知,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法院收到案件之前补充侦查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据此可知,在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间的期间不应计入办案期限。

  35.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5题)

  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作出

  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答案」D

  「考点」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解析」选项A错误。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既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也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选项B错误。一个案件可能出现两个判决,但是最终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发生法律效力并执行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选项C错误。裁定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选项D正确。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是不同的,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是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是5日。这个选项是很容易选出的。

  36.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八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6题)

  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十二年

  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仍为十一年

  D.维持一审判决

  「答案」D

  「考点」上诉不加刑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257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对赵某诈骗罪的量刑并非畸轻,更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了。

  选项B、C错误。《刑诉解释》第257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选项D正确。本案中,对赵某的诈骗罪量刑稍微轻了一些,对盗窃罪的量刑稍微重了一些,合并执行时并没有多大影响,且只有赵某提出上诉,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法院不能直接改变,那最好的方式就是作出维持判决。

  37.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2010年卷二单选第37题)

  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

  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

  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

  「答案」C

  「考点」死刑复核

  「解析」《刑诉解释》第283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其中第三项的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属于审查的对象。

  38.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38题)

  A.最高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

  B.最高法院指令省高级法院再审

  C.最高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D.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答案」D

  「考点」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案死缓判决时省高院核准的,那么生效判决就是省高院作出的,依法应由上级检察院即最高检察院对其抗诉,省检察院不能对该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2009年)

  2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立案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故D项正确。

  22.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立案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C项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以及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自行侦查。

  B项破坏选举案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也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自行侦查。

  故排除ABC三项,D项正确,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23.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 )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1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辩护人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A项中,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故郭某的爷爷不是郭某的近亲属,不能被委托担任辩护人,A项错误。

  B项郭某16岁的儿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担任辩护人,B项错误。

  C项甲属于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辩护人,C项错误。

  D项乙是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证人证言的认定。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ABC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D项中,张某陈述的内容是李某单独实施的杀人行为,属于证人证言。

  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故B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A项仅体现直接原则中的直接采证原则,不符合题意。C项体现的是集中审理原则。D项体现的是审判公开原则。

  2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报案、控告和举报。

  A项中,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本题赵某并不是被害人,所以A项错误。

  告诉,针对的是自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并不是自诉案件,赵某也不是自诉人,所以B项错误。

  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赵某的行为属于举报,C项正确。

  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尚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告发的行为。本题赵某明确知道犯罪嫌疑人,所以D项错误。

  27.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侦查中 检查与搜查的区别。

  A项说法错误。搜查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

  B项说法正确。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聘请法医或医师严格依法进行。

  C项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D项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可见,并不是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2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

  【答案】AC(原答案为A)

  【原解析】《最高法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据此可知,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因此,A项正确。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因此,B项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96条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而可知,并非法院审理的所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都可以进行调解,是存在例外情况的,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不能进行调解。因此,C项说法不严谨,不选。

  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因此,D项错误。

  【新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这修改了原来的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

  ABD可依原解析内容。

  【综合四个选项】分析:本题四个选项是对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关调解的集中考查,考查细致综合。其中C选项依据原刑诉法的规定,是命题老师一种以偏概全的出题方式,现在这个知识点被修改了,但是这种命题方式大家要重视。这样的点都是在考查考生记忆知识的准确性。

  29.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审查起诉的相关规定。

  A项说法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

  B项说法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C项说法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D项说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3条第2款规定,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30.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撤销案件

  C.决定不起诉

  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案件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37条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

  (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所以B项正确。

  31.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08条第2款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32.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

  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

  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

  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至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故B项说法正确。

  33.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自诉案件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故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7条第1款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D项错误。

  34.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

  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终止审理

  C.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判决的种类。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本题属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故C项正确。

  35.下列哪一选项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

  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轻,但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

  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石某在抢劫现场杀人只构成抢劫罪一个罪,遂撤销一审对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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