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
1.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金额可以用下列公式计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一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一保修金。
2.按照原建设部的规定, 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出5%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保修期结束后拨付。
3.在保证金的管理中,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和维修费用。如果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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