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司法局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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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安排,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领取工作定于4月10——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3年4月10——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点: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5楼(柿子巷11号)

三、领取要求:

1、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原则上必须考生本人领取。

2、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

3、个别考生确因特殊原因逾期领取的,领取时请事先与司考处联系。

四、联系电话:028-86262072、8626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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