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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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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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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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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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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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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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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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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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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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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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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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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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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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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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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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第一代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各地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应通知考生自备。草稿纸由考务部门为考生统一准备,考后收回。
六、考试管理及信息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房地产经纪人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各地在上报报名人员信息时,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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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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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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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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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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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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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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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经纪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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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经纪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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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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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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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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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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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产经纪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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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经纪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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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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