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年下半年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考试通知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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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保监会2013 年第3 号令《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和《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发[2013]38 号)的精神,公会经上海保监局商讨并制订了2013 年下半年度上海市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计划。现将2013年下半年度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考试命题范围和参考用书
  从2013 年7 月1 日起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使用新版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占60 分,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13 年版)。“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 占40 分,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13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13 年版)。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请详见中国保监会网站。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占60 分,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13 年版)。“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占40 分,参考用书是《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13 年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请详见中国保监会网站。
  网址:www.circ.gov.cn
  二、题型、题量: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和及格分数线相同。具体为:单选题100 道,每题1 分,试卷满分为100 分,及格分数线为60 分。
  三、考试组织
  上海保监局授权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承办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对同业公会承办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业公会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包括考试报名、考场安排、数据统计和证书发放。
  四、考试报名条件:根据保监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监管办法》(保监会2013 年第3 号令),从2013 年7 月起,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1、保险经纪与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013 年下半年度考试安排表
  考试期次  报名日期        经纪考试时间     公估考试时间
  第1 次  7 月17 日至7 月19 日   8 月9 日上午      8 月9 日下午
  第2 次  8 月14 日至8 月16 日   9 月13 日上午     9 月13 日下午
  第3 次  9 月16 日至9 月18 日   10 月11 日上午    10 月11 日下午
  第4 次  10 月16 日至10 月18 日  11 月8 日上午    11 月8 日下午
  第5 次  11 月13 日至11 月15 日  12 月13 日上午   12 月13 日下午
  2、当月考试不通过者当天可直接在考点办理次月参考的报名手续。
  3、保险经纪与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地点为:上海开放大学阜新路校区(阜新路25 号7 楼或2 楼),增设场次的考试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与时间
  报名地点: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中山南路1228 号华普科技大厦8 楼)
  报名时间:详见本通告第五条2013 年下半年度考试安排表(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七、考试报名费和考试参考用书考试报名费每科90 元,在报名时收取。考试参考用书另行购买。
  八、报名方式与资料审核
  报名采用集体报名与个人报名两种方式。
  1、集体报名
  本市各保险公司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采用集体报名方式。报考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13 年上海市保险经纪或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2);
  (2)2013 年上海市公司集体报考保险经纪或公估从业人员清单(附件3、4);
  (3)报考人员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 张。
  集体报名者由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真实有效,并在公司集体报名清单上加盖公章。上述(3)、(4)项材料原件经集体报名单位审核后退回报考人员。
  集体报名单位请从同业公会网站下载“2013 年上海市公司集体报考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报名数据电子格式”,按规定格式输入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并在报名时将有关电子数据交同业公会。
  2、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可到同业公会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集体报名材料中的(1)、(3)、(4)、(5)项。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由同业公会审核后当场退回报考人员。
  九、资格证书发放:考试通过者,请在五个工作日后带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到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领取。
  十、相关网址与咨询电话::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网址: www.shia.org.cn;
  联系电话:63155926 6315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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