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及解析(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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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特别整理了一级建造师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51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重点解析]

  1.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上文中规定的三项义务均为强制性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

  3.特别要注意第三项义务,即事故隐患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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