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及解析(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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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特别整理了一级建造师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1Z301058掌握中标的要求

  一、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应当遵守如下程序:

  (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2)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重点解析]

  此处的内容都非常重要,必须很好地掌握。尤其需要掌握:

  1.这里出现的所有数据都是需要掌握的。

  2.正确理解“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的含义。这句话的意思是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之前的第三十个工作日确定中标人,而不是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之前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依据怎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通知书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招标人不得以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依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上面这几句话也要很好地理解。尤其需要掌握:

  1.要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参见1Z302025掌握缔约过失责任。

  三、签订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重点解析]

  上面这段文字需要很好地掌握。尤其需要注意掌握:

  1.什么时间内要签订合同。注意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而不是收到之日起30日内,也不是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0日内。

  2.按照什么签订合同。

  3.不得订立阴阳合同。

  4.互相提交的是什么担保。

  5.什么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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