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法律关系考试辅导及案例解释
法律关系(★★★)
【解释】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合同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P3)
(1)公民(自然人)
【解释】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
(3)国家
【解释】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惟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解释】外国企业、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属于车船税的纳税人。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P4)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P5)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解释】荣誉称号、嘉奖表彰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3)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 [page]
(4)人身
【案例】张某与某医院签订协议,承诺自己死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赠给该医院,该遗赠关系的客体是眼角膜(人身的一部分)。
【解释1】某些经济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土地使用权作为经济权利(属于内容的范畴),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就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解释2】考生应注意在多选题中“主体和客体”的区别。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6年)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答案】ABCD
【解析】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土地使用权(合同标的)就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客体。 [page]
【例题3·多选题】下列权利义务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有( )。(2008年)
A、所有权
B、纳税义务
C、经营管理权
D、服兵役义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但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例题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9年)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BCD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选项D)、非物质财富(选项B)、行为(选项C),选项A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荣誉称号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阳光不具有经济价值,不属于物的范畴;(2)选项B:属于物的范畴;(3)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4)选项D:属于非物质财富的范畴。
【例题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A、著作 B、荣誉称号
C、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知识产品”;(2)选项B: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道德产品”;(3)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4)选项D:属于“人身”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