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考试辅导及例题
08-20
0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考试辅导及例题

民事诉讼(★★★)(P18)

  1、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包括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有( )。

  A.侵害名誉权纠纷

  B.继承纠纷

  C.收养纠纷

  D.劳动合同纠纷

  【答案】ABCD

  【解析】选项BC: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但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2、审判制度(P18)

  (1)合议制度

  ①一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②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③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相关链接】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2)回避制度

  【解释】《仲裁法》也规定了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或者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相关链接】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4)两审终审制度

  ①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③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④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page]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答案】A

  【解析】(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表1-1 诉讼与仲裁的比较

  事项 仲裁 诉讼

  是否采取级别管辖 否 是

  是否采取地域管辖 否 是

  是否公开进行 否 是

  是否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制度

  对方不执行时由谁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3、地域管辖(P19)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多选题)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⑤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⑥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1·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  )。(2008年)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据出票地法院

  【答案】BC

  【例题2·多选题】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答案】BC [page]

  【例题3·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

  B.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答案】ABC

  【例题4·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5·单选题】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2006年)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

  (3)专属管辖(P20)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page]

  【例题1·单选题】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2007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房屋所在地法院

  D.甲、乙协议的法院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例题3·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CD

  4、诉讼时效(P21)

  (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page]

  【例题1·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B、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答案】BC

  【解析】(1)选项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D:“寄存”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运输”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2·单选题】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答案】C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8日-2008年3月27日。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例题·单选题】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答案】B

  【解析】(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最长诉讼时效。在本题中,权利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4)诉讼时效的中止(P22)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解释1】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

  【解释2】诉讼时效的中止相当于计时器的“暂停键”: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时,应按下“暂停键”;不可抗力消失后,按下“恢复键”,中间耽误的时间往后顺延。 [page]

  【例题1·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5日

  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

  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

  D、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答案】B

  【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6年5月5日-2007年5月5日);(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6年11月5日-2007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顺延20天。

  (5)诉讼时效的中断(P22)

  ①权利人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解释】诉讼时效的中断相当于计时器的“清零键”,当出现法定事由时,按下“清零键”,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例题1·单选题】2008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4月30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答案】D

  【解析】(1)选项A: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5月6日开始计算;(3)选项C: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 [page]

  【例题2·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答案】C

  【解析】(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选项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3)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5、判决和执行(P23)

  (1)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否则,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链接】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1·单选题】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 )。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是( )。

  A、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人民法院

  D、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BD

  6、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P23)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务或者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例题·多选题】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2008年)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B、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答案】ABCD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考试用书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考试用书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报名常见...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报名常见问题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考场设置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考场设置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证书样本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证书样本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_劳动合同法专题及解析(2)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相关政策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相关政策
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管理 201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管理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教材用书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教材用书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_房产税法律制度及例题(9)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报名条件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