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时间
9月2日-9月13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9月16日-9月27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01号)
联 系 人:谢悦峰 李永发
联系电话:67706508(申报前),67769446(申报期间),63651037(传真)
【评审费用】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如物价、财政部门对收费标准有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纪律要求】
(一)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学术造假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文章、成果,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等),实行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高级资格且不允许破格;对以上问题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甚至帮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对在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不良信息,市卫生局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在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时均要在诚信档案库进行检索比对,并进入评审材料,以切实维护学术尊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并将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和个体医疗卫生单位,切实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职称申报工作。
附件:(下载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doc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2.doc
3.《重庆市卫生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4.《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附件3、4.doc
5.《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5.doc
6.《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附件6.doc
7.《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附件7.doc
8.《委托评审函》附件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