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外销员(经济法)第四章辅导资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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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一、卖方的义务

(一)提交货物与单据

1.交货地点 :(1)卖方营业地 (2)特定地点 (3)货交第一承运人

2.交货时间 (1)依照约定 (2)无约定,则在合理时间 (case-by-case analysis)

3.单据交付

(二)卖方的担保义务

1.瑕疵担保:依照约定,无约定时要符合通常的使用目的;包装--按约定或者通用包装。

2.追夺担保与权源担保

追夺担保即所有权担保,应担保其确有权出售货物;货上不得设有任何损坏所有权的其他权利;担保第三方不得以侵权或者其他类似理由提出权利请求。

二、买方的义务

(一)支付价金的义务

付款方式--信用证、汇票,托收,

付款地点:约定,或者卖方营业地,或者卖方交单地

付款时间:按约定,无约定则在卖方交单的同时

(二)收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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