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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大厦位于某市锦湖区,属旧城改造项目,中外合资工程,由金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由本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本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整座大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体系,结构层数地下1层、地面以上20层,总建筑面积21280m2,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工程于1995年2月日开工。1995年10月28日~11月8日,在施工第11~14层主体结构中,使用了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
1995年9月8日在建设单位召开的协调会上,施工单位提出,因气温下降,为确保工程年底结构封顶,加快施工进度,将原先使用的矿渣水泥改为普通水泥。经协商同意将矿渣水泥改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确定供应商为该市商务实业公司庄木建材公司,供应商确定采用附近某县供电局水泥厂生产的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1995年10月15日,供应商在还未与厂方签定购销合同情况下,就进场第一批无质保书电力牌水泥20t,经锦湖区检测中心检测,于1995年10月25日确认安定性合格,1995年10月18日在第一批进场水泥检测报告还未出来时,供应商已与厂方签定了购销合同,购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000t。
从1995年10月25日起,供应商开始陆续大批量供应水泥,至11月25日,先后供应水泥658.25t,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在10月28日和11月6日先后两次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编号为F98质保书。从开始使用第一批20t水泥至11月8日止,用于该工程第11~14层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共540.68t。在此期间,供应商和建设单位均称进场的水泥为同批水泥,未进行复试而大量使用。
11月10日当水泥供应到454.75t,主体结构已施工到第13层时,施工单位才从现场取样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复试,11月14日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送检的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即通知施工单位禁止使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得知后,17日、19日先后两次将水泥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再次复试仍判为安定性不合格,甲、乙方先后又将水泥取样送外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某大学进行复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外市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12月4日出具仲裁结论,该水泥为废品水泥,禁止使用。但工程施工到第14层墙体才停止施工。
问题:
(1)分析造成该质量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2)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3)对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4)对该质量事故应采取何种处理方案?为什么?
(5)人们对该工程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有如下议论和看法,你认为哪些是正确的或错误的?
①生产厂家、供应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 )
②该工程所用水泥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单位不对此材料质量负责,因此对该质量事故不负任何责任。( )
③建设单位违反了中外合资的工程应委托监理的规定。( )
④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为水泥厂和庄木建材公司,次要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
⑤施工单位提出因气温下降,为确保工程年底结构封顶,加快施工进度,将原先使用的矿渣水泥改为普通水泥的作法不正确。( )
⑥虽然该工程水泥不符合该工程要求,但不应禁止使用,可用在要求较低的工程上。( )
答:
(1)该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材料质量问题,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管理问题,生产单位弄虚作假、欺骗用P,供应商采购并提供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施工单位未获得每批水泥合格证情况下,未严格按规定对进场的每批水泥进行复试,建设单位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技术素质不做考核情况下,错误选择供应商,未按规定委托监理等。
(2)工程质事故处理程序:
①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②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③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④事故处理;
⑤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⑥事故处理结论;
⑦提交处理方案。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①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②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③注意综合治理。
④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⑤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⑥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⑦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⑧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4)处理方案:拆除重建。
由于混凝土实体内水泥质量严重不合格,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物耐久性,因此,必须对11~14层拆除重浇,然后重新验收。
(5)①√ ②× ③√ ④√ ⑤× 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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