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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P373)
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有(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答案】ACD
【解析】(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但租赁费可以分期扣除。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B、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C、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当月起计算折旧
D、企业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的当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答案】AB
【解析】(1)选项C: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2)选项D: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P375)
1、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三)无形资产(P375)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能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四)长期待摊费用(P376)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解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投资资产(P376)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六)存货(P376)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解释】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
(七)资产损失(P377)
1、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损失;
(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此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2、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
(1)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2)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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