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及全科合格的考生,请于11月23日起到12月10日(正常工作日)前,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313室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盘锦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推荐:
全新升级版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宝典点击下载
了解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欢迎加入公众微信号:188658235
上一篇:2015年曲靖市中级会计师证书办理通知
下一篇:2015年甘肃兰州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单领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