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下同)。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对参加考试并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和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于11月18日起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请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做好合格证的发放工作,并按时上报参评人员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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