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高级统计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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