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 |
1 |
培训巡视员 |
省招考中心 |
6月16日 |
2 |
领取试卷,交省《考生须知》 |
省、市招生部门 |
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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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统一考试 |
市、县招生部门 |
6月20日—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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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填报志愿 |
市、县招生部门 |
7月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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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卷、登分、统计,通知考生成绩 |
市招生部门 |
7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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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省中考成绩、高职中专志愿光盘 |
市招生部门 |
7月15日 |
评卷、登分
评卷、登分工作由各市招生部门具体负责。试卷分析由各市教研室负责。各市招生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评卷、登分工作的领导,结合去年评卷工作实际,认真修改评卷、登分实施细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评卷、登分工作人员资格要认真审查并进行岗前培训,加强评卷、登分工作的流程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评卷质量,杜绝评卷差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登分任务。评卷、登分工作结束后,各市招生部门要做好试卷的封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