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全市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区县(自治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合格分数线为85分;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合格分数线为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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