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文科 |
财政学 |
6 |
会计学 |
3 |
|
金融学 |
3 |
|
工商管理 |
6 |
|
税务 |
6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 |
|
理科 |
财政学 |
14 |
会计学 |
7 |
|
金融学 |
7 |
|
工商管理 |
14 |
|
税务 |
14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4 |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视报名情况和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或面试内容和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网上另行通知。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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