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纺织品出口管理目录的公告及出口退税税率将进行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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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管理需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87号、104号、2006年6号公告)以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103号公告)中涉及管理与非管理产品使用同一海关商品编码的情况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附件1)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附件2)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87号、104号、2006年6号公告)以及原《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103号公告)同时废止。wWW.KAo8.Cc

  二、在此之前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以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涉及编码变化并准备于5月1日及之后报关的,须按照新目录换领出口许可证。


出口退税税率是所有出口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据国家权威部门相关人士透露,我国出口退税税率将进行新的调整。

    这位人士指出,此次出口退税税率的调整,将涉及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多个行业。对于近日有媒体披露,预计出口退税税率将下调两个百分点。这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各个行业税率调整会有不同,有升有降。

    据了解,我国出口退税率几经演变。1999年为了摆脱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国家将平均出口退税率由6%提高到15%。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议,把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根据新的退税机制,多数纺织品的退税率由原先的17%降为13%,原来13%的下降到11%,下调幅度超过平均降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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