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境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指:以任何贸易方式和无偿提供、捐赠等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含废料)。
(二)、分类,根据可用作原料的物理特性及产生方式可分为:
1、固体可用做原料的废物
2、工业固体可用做原料的废物
3、城市生活垃圾
4、危险废物
1、为加强对进口废物的管理,国家将进口废物分两类进行管理:
一类是禁止进口的废物;
一类是可作为原料但必须严格限制进口的废物。
判断题:
对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从事此类废物的进口贸易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答案:对
2、对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从事此类废物的进口贸易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3、对可作为原料但必须严格限制进口的废物,国家制订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在此目录内的废物须由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审批,并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列入强制性检验检疫商品实行强制性检验检疫。
1、填写复验《申请表》
2、原报检所提供的证单和资料
3、原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