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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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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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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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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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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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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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 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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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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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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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 4: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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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三)笔译翻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四)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9152086、13089138585。
(五)质量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与中国农业出版社联系,网址:www.ccap.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收费标准
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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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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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54元。其他每人每科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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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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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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