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运人风险控制
一般来说,出口业务中,尽量选择使用,CIF或CFR,进口业务中选择FOB或FCA。以免出现承运人与客户联手欺诈。
(二)货物特性及运输条件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品种繁多,不同类别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对运输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运费开支的大小也有差异。有些货物价值较低,但运费占货价
的比重较大,对这类货物,出口应选用FOB术语,进口选用CIF或CFR术语。此外,成交量的大小,也涉及运输安排的难易和经济核算的问题,因此,也要考虑贸易术语
的选用。
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注意运费变动的趋势。当运费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费上涨的风险,出口时应选用FOB术语,进口时应选用CIF或CFR术语。如因某种原因,采
用由我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时,则应对货价进行调整,将运费上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
(四)考虑运输方式
《2000年通则》对每种贸易术语所适用的运输方式都作出了规定,例如:FOB、CFR和CIF术语只适用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而不适用于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如买卖
双方拟使用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则应选用FCA、CPT和CIP术语。在我国,随着使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方式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为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可以适当
扩大使用FCA、CPT和CIP术语。
(五)考虑海上风险程度
(六)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的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