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05-05
0

保险公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的主要理由是:
  1.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法调整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有限责任公司一章中对国有独资公司作了专节规定。
  2.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今世界保险业主要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采取这一形式,可以广泛地募集到巨额资金,其财力愈雄厚,信誉愈好,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同时,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程度比较高,公司的财务会计事务依法公开,可以使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对其实行有效监督。这对于涉及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保险业来讲,非常必要。
  3.规定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2012国家司法考点辅导:竞业... 2012国家司法考点辅导:竞业禁止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商业帐簿的效力、保管及设置原则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入伙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自愿退伙
司法考试商法辅导知识:股票含义... 司法考试商法辅导知识:股票含义和特点、发行
司法考试商法辅导知识:股东 司法考试商法辅导知识:股东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合伙企业与债权人的关系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2012国家司法考点辅导:《票... 2012国家司法考点辅导:《票据法》知识点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 2013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辅导:商事登记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