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时效三剑客:本息、债券与出资。
2.皮筋加钢条;黑签与白签。
3.除斥期间主动出击;诉讼时效消极认定。
4.分期之债务,最后才起算。
5.不定期之债,宽限期满起。
6.主观标准,谁与争锋?
7.有利于债权人的解释规则。
8.只要找,就中断。
9.中断都是主观原因;中止都是客观原因。
10.若不代位抗辩,丧失追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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