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货运代理考试《理论与实务》第二章讲义:贸易合同中与货代业务相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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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贸易合同中与货代业务相关的条款
【提示:本节内容大纲的要求是“熟悉”,从历年考试真题来看一般情况会涉及1分左右的题目,以单选或者判断为主;也有可能出关于贸易术语换算类计算题】
一、商品名称、品质与数量
  (一)商品的名称
品名条款,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
(二)商品的品质
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三)商品的数量
1、常见的计量单位
通常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下列几种:
1、按重量(Weight)计量。——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计量方法!
2、按个数(Number)计量
3、按长度(Length)计量
4、按面积(Area)计量
5、按体积(Volume)计量
6、按容积(Capacity)计量
2、重量的计算方法
重量是最为常用的货物数量的计量方法,在计算重量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这种计重办法一般适用于价值较低的产品。
(2)、净重(Net Weight)
商品本身重量扣除皮重后得出净重。
但有时商品的包装不便与商品分别计算,特别是某些农副产品,习惯上将包装视同商品本身,忽略不计皮重,这种规定称之为“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按毛重计算时,则习惯上仍按净重计算。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是指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
公量=净重×(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适合于经济价值较高、含水量又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棉花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形状和尺寸所生产和买卖的商品。
※例如:钢板、马口铁等
(5)、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
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
实物净重:扣除内包装的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称为实物净重。
3、数量机动幅度
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灵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即使用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1、规定机动幅度的方法
(1)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的百分比。
※例如:数量100公吨,3%的伸缩
(2)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
如果合同中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有关信用证的“约量”条款的规定,数量的变更幅度不超过10%。
要注意: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如果数量有“约”或“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数量时,要在不超过信用证金额总金额的范围内,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多选题:
1、合同和信用证里规定,出口商交货的数量约100吨,信用证总金额约10万美元,单价为每吨1000美元,则出口商实际交货数量可以为( )。
A、95吨 B、110吨 C、90吨 D、100吨
答案:ABCD
解释:本题中,信用证金额、数量都采用了约量,因此交货的数量可为90-110吨。
2、合同和信用证里规定,出口商交货的数量约100吨,信用证总金额为10万美元,单价为每吨1000美元,则出口商实际交货数量可以为( )。
A、95吨 B、110吨 C、90吨 D、100吨
答案:ACD
解释:本题中信用证金额并没有采用约量,因此信用证总金额为10万美元,因此交货的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0吨。由于交货的数量采用的约量,因此实际交货可以为90吨—100吨。
(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由5%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P66
※即:对于散装货,如合同中未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允许在信用证总金额内有5%的数量机动幅度。
例1:A公司出口一批散装的小麦100吨。则A公司交货的时候,在信用证总金额内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
※即:对于以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的货物,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不能采用数量机动幅度。
例2:A公司出口一批电风扇,共5万台。则A公司交货只能是5万台。
2、机动幅度的选择权
一般来说,机动幅度的选择权通常由安排舱容和装载货物的一方决定。
3、溢装短装的计价方法(补充)
目前对在机动幅度范围内超出或低于合同数量的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是按合同价格计价结算。

  二、商品的包装与标志
  (一)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运输包装又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两种。
  (1)单件运输包装:指货物在运输工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2)集合运输包装:指在单件运输包装的基础上,为了适应运输、装卸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将若干件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常见的有:集装包、集装袋、集装箱。
  (二)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三种:
  1.运输标志
  (1)含义:又称唛头,是指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判断题:
  唛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运输包装的标志。
  答案:错误
  解释:唛头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运输标志,不是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标志是运输包装的标志的其中一种。运输包装的标志包括运输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2)运输标志其主要内容包括: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了一项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使用,该标准化运输标志包括:
  (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2)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3)目的地
  (4)件号
  至于根据某种需以而须在运输包装上刷写的其他内容,如许可证号等,则不作为运输标志必要的组成部分。
  2.指示性标志:是指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而要注意的事项,一般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故有人称其为注意标志。
  3.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page]

  三、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1、FOB、CFR、CIF 三种价格之间的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
  ①CFR价= FOB价+国外运费
  ②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
  ①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②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
  ①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②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例1、我国某外贸公司以每公吨10 000英镑CIF伦敦(按加一成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1%,向英商报盘出售一批轻工业产品,该外商拟自行投保,要求改报CFR价,问CFR价格为多少,出口人应从CIF价中扣除多少保险费?
  解:计算公式: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CFR=10 000×(1-110%×1%)
  =10 000 ×(1-1.1×0.01)
  =10 000×0.989
  =9 890(英镑)
  保险费=10 000-9 890 =110(英镑)
  故改报CFR价应为9 890英镑,应从CIF价中扣除保险费110英镑。
  例2、我对外报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CIF新加坡,而外商还盘为902美元FOB中国口岸,经核查该货物由中国港口运至新加坡每公吨运费为88美元,保险费率合计为0.95%。试问单纯从价格角度上讲,我方可否接受该项还盘?
  解:FOB价= 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1000×(1-110%×0.95%)-88
  =1000×(1-1.1×0.0095)-88
  =1000×(1-0.01045)-88
  =1000×0.98955-88
  =989.55-88
  =901.55
  外商报价为FOB中国口岸902相差无几,可以接受外商还盘。
  (注:在考试以及实际业务中,如果没有说明投保加成率是多少,根据惯例投保加成率为一成即10%,因此即投保加成为110%)
  2、FCA、CPT、CIP 三种价格之间的换算
  (1)FCA价换算为其他价
  ①CPT价= FCA价+国外运费
  ②CIP价=(FCA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PT价换算为其他价
  ①FCA价=CPT价-国外运费
  ②CIP价=CPT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P价换算为其他价
  ①FCA价=CIP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②CPT价=CIP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四、装运条款
  (一)、装运时间
  1、含义: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即装运货物的时间。
  2、区分装运和交货:
  (1)在采用FOB、CFR、CIF以及FCA、CPT、CIP贸易术语时,装运和交货的概念是一致的。
  (2)而在采用D组贸易术语时,装运和交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3、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规定装运时间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
  一般不是确定在某一个日期上,而是确定在一段时间内。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时间内装运
  主要是针对某些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和地区,或专为买方制造的特定商品,防止买方不按时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
  (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不规定具体期限,采用某些装运时间术语,如“立即装运”,“即期装运”、“尽速装运”等,由于这些词语解释难以统一,容易造成分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应尽量避免使用。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和目的港可分别规定一个
  2、有时按实际业务的需要,也可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或目的港
  3、在磋商交易时,如明确规定装运港或目的港由困难,可以采用选择港的办法
  (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1、分批装运
  (1)含义:又称分期装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或若干期装运。
  (2)《UCP600》对分批装运的规定:
  ※除非信用证作相反规定,可准许分批装运。
  ※运输单据表面已表明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或装卸港、接管地或发运地点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
  案例分析:
  A公司出口货物1000公吨,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的上海、大连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同一船只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港和不同的装运时间,最后一起运往伦敦。卖方的这种做法是否属于分批装运?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付款?
  分析:根据《UCP600》的规定:如果使用的是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路线运输,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或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点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这种做法不是分批装运,是符合信用证要求的,银行不能拒绝付款。
  ※“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期支款/或分批装运,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支款及/或装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例如:信用证规定”在5月、6月、7月装运,5月100公吨;6月200公吨、7月300公吨”。
  又如:信用证规定“在5月、6月、7月装运,每个月各装200箱”。
  这两种情况下,如果其中有一期未按规定的期限装运,银行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有权拒付货款。
  2、转运
  (1)含义:包括运输过程中的转船、转机以及从一个运输工具上卸下来在装上另一种运输工具的行为。
  (2)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允许转船。
  (四)装运通知
  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将交付货物的具体情况以及交付日期电告买方。
  一般要求出口商在货物离开起运地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 [page]

  五、商品的包装与标志
  (一)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运输包装又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两种。
  (1)单件运输包装:指货物在运输工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2)集合运输包装:指在单件运输包装的基础上,为了适应运输、装卸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将若干件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常见的有:集装包、集装袋、集装箱。
  (二)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三种:
  1.运输标志
  (1)含义:又称唛头,是指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判断题:
  唛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运输包装的标志。
  答案:错误
  解释:唛头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运输标志,不是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标志是运输包装的标志的其中一种。运输包装的标志包括运输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2)运输标志其主要内容包括: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了一项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使用,该标准化运输标志包括:
  (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2)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3)目的地
  (4)件号
  至于根据某种需以而须在运输包装上刷写的其他内容,如许可证号等,则不作为运输标志必要的组成部分。
  2.指示性标志:是指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而要注意的事项,一般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故有人称其为注意标志。
  3.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五、商品的价格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单价和总价两项基本内容。
  单价:通常包括四个部分: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
  例:每公吨 2000 美元 CIF东京
  每打200美元CIF旧金山
  每台 260美元 FOB上海
  总值:单价和数量的乘积
  (一)佣金与折扣
  1、佣金
  (1)含义: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服务而收取的报酬。
  佣金有明佣和暗佣之分
  (2)佣金的规定方法:
  ①“含佣价”
  例如:每公吨100美元,CIF香港,包括佣金3%。
  ②用字母“C”代表佣金,并注明佣金的百分比
  例如:每公吨1000美元,CIFC3%,香港
  ③绝对数表示
  例如:每公吨支付佣金30美元。
  2、计算方法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例1:某个CIF合同总金额含佣价为1000美元,佣金率为3%,求佣金额。
  1000×3%=30美元
  例2:卖方要求按CIF价实收100美元(即净价为100美元),当佣金率为5%时,报价应为多少?
  含佣价=100÷(1-5%)=105.26美元。
  例3: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原报价CFRC3%曼谷每吨6600美元,外商要求改报CFRC5%曼谷,在收入不改的情况下,该公司报价应为多少?
  (注:有两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解法:
  解:(1)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6600×3%
  =198
  (2)CFR价净价=6600-198
  =6402
  (3)CFRC5%=CFR净价÷(1-5%)
  =6402÷95%
  =6378.9
  第二种解法:
  解:(1)CFR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
  =6600 ×(1—3%)
  =6402
  (2)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6402÷(1-5%)
  =6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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