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满足社会对该职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重新颁布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并确定了该职业推销员职业二个等级:营销员、高级营销员。在此之上,设立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利于广大从事推销营销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
全国统一鉴定时间(1-2级) (分为上半年5月19日和下半年11月17日)
营销师是指在各类企业、事业组织市场营销管理活动中从事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商品(产品)市场开发、商品市场投放策划、市场信息管理、价格管理、销售促进、公共关系等专业管理人员,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