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执行部分法条变动
05-03
0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相关阅读:

2013年司考高分复习经验策略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大全

2002-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汇总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公示催告程...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公示催告程序
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的对象与情... 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的对象与情形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诉讼参加人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诉讼参加人
2011年国家司考《民事诉讼法... 2011年国家司考《民事诉讼法》重点归纳解析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民诉法...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民诉法条总则变动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涉外诉...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涉外诉讼法条变动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二审法...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二审法条变动
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辅导:地域管... 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辅导:地域管辖的分类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审普通程序 民事诉讼法考点辅导:审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