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串讲辅导:追究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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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注意几点:

  (1)两年内没发现违法行为,是没发现违法行为人。两年内没发现违法行为,两年后不能处理了。

  (2)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是六个月,《海关法》规定是三年。

  (3)从违法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但某些情况下违法行为具有持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比如违法占用土地,从占用土地之日起是一个持续状态。如果从他把土地退回之日起算两年之内没有发现,就不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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