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际商务师 考试已经落下帷幕,2014年的复习也已经开始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战这次考试,考吧网(kao8.cc)小编特意整理了国际商务师模拟试题 ,供各位考生备考,在此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美国一家公司甲于1996年1月在北京依法设立了一商务办事处,指定张某为代理人,登记名称为美国甲公司北京办事处,注册的经营资金是70万元。由于甲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深圳,于是甲公司联合美国另一家公司乙在深圳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丙。1996年10月,经批准,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丙公司成立。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后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丙公司决定于1997年发行公司债券。另甲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欠公司丁200万元,丁公司目前要求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丙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请说明理由。
不具备。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可发行公司债券。
2)丁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不合法。丙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与甲公司北京办事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负连带责任。
3)如何认识甲公司北京办事处和丙公司的法律地位?
甲公司北京办事处是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丙公司属于外资企业,在组织形式上是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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