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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
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的选择。
2.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的;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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