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更快捷的掌握2014年证券从业考试相关的复习重点,证券从业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章节核心考点的资料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在复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有所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场内的实物申赎)
投资者应当在代办证券公司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代理证券公司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在基金份额折算日之后可开始办理申购。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除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我国ETF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场内申购赎回ETF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场外申购赎回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场外申购赎回ETF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场外申购赎回ETF时,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为现金。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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