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更快捷的掌握2014年证券从业考试相关的复习重点,证券从业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章节核心考点的资料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在复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有所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六)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场外申购赎回时,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为现金。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可按照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申购、赎回清单
现金替代的类型:禁止现金替代;可以现金替代和必须现金替代。
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
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
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八)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
出现如下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赎回。
2.证券交易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在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形之一时,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可能同时暂停。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在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