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复习已经开始,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的复习咨询工程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在考试的备考准备阶段,考吧网(kao8.cc)小编特整理了咨询工程师考试辅导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变更工作的估价:
1.咨询 服务合同中变更工作的估价
根据世界银行咨询服务合同标准文本,咨询服务的采购有两种计价方式:对复杂的咨询服务采购采用基于时间的计价方式;其他则采用总价计价方式。(1)基于时间的计价方式。 (2)总价方式:用咨询工程师的人月费率进行变更工作的估价。
2.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变更工作费率(单价)或价格的程序
(1)采用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和价格进行变更工作的估价。(2)如合同中未包括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作为估价的基础。(3)如咨询工程师认为合同中没有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在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适当的协商后,由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议定合适的费率和价格。 (4)如双方在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咨询工程师应确定他认为适当的费率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在最终确定费率和价格之前,咨询工程师应确定暂行费率和价格以便有可能作为暂付款,在当月签发的支付证书中支付给承包商。
承包商向咨询工程师发出对变更工作要求额外支付的意向通知:14天,承包商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是开始变更估价的前提条件。 按照PIDIC合同条件,必须在发出下列通知之一后,才进行变更工作的估价,否则不予估价:
(1)由承包商将其对变更工作索取额外费用或变更费率和价格的意图通知咨询工程师。
(2)由咨询工程师将其改变费率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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