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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位原则
适用范围: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后,在赔偿金额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构成要件:
损害是第三者引起的;
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保险人已经赔付;
代位求偿权的构成不以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得到赔偿为构成要件;
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时,被保险人应提供必要的文件或者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对被保险人过错的惩罚:事前不赔偿,事后无效,不赔偿仅限于不能追偿额范围以内。
2. 物上代位 实际全损或者委付(推定全损)
3.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各保险人按照所承保保额占总保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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