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学校:
按照《扬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扬教基【2010】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将全市各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予以公布,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
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为:宝应500,高邮510,江都540,仪征510,邗江500,市区(含市直、广陵、维扬、开发)540。
二、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市定控制线下的学生(含艺术特长生和优秀运动员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学校违反规定私自招收控制线下的学生,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不得录取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不得录取生源地中考总分70%以下成绩的学生。
三、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地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扬教发【2010】17号),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