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已经发布《关于发放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结束,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也已到我办。请申报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月11日—13日到天河区教育局(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3号楼)组织人事科2006室领取。并注意以下事项:
1、可代领,但必须提供申报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领取证书的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务必将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3、在上述期间不能前来领证的,请务必于2月13—17日期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