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2年海关第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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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2012年第2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海关服务信息化水平,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2年8月8日起,在全关区范围内正式运行“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请所有报关单预录入的企业,认真学习《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操作指引》、《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宁波海关规范申报要素填报说明》(详见附件),并提前做好相关内部培训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海关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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