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向荷载
极限状态:当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而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则称此特定状态为结构对该功能的极限状态。设计中的极限状态往往以结构的某种荷载效应,如内力、应力、变形、裂缝等超过相应规定的标志为依据。
极限状态分类:结构的极限状态在总体上可分为两大类,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一般是以结构的内力超过其承载能力为依据;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一般是以结构的变形、裂缝、振动参数超过设计允许的限值为依据。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在当前的设计中,有时也通过结构应力的控制来保证结构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例如地基承载力的控制。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当考虑短期效应时,可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分别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或频遇组合,当考虑长期效应时,可采用准永久组合。增加的频遇组合系指永久荷载标准值、主导可变荷载的频遇值与伴随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的效应组合。
结构上的作用:可按随时间或空间的变异分类,还可按结构的反应性质分类,其中最基本的是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永久荷载:即以往规范的恒荷载,它包括结构或非承重构件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有时也会遇到有水压力的情况,水位不变的水压力按永久荷载考虑,而水位变化的水压力按可变荷载考虑。
可变荷载:即以往规范的活荷载。
偶然荷载:包括地震力、撞击、爆炸、火灾事故等。
荷载代表值:规范给出荷载的四种代表值:即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荷载标准值是荷载的基本代表值,而其他代表值都可在标准值的基础上乘以相应的系数得出。
荷载标准值:是指其在结构的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最大荷载值。若荷载标准值不属于强制性条款,则应由业主认可后采用,并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停车庫及车道的活载:可直接按车轮局部荷载计算楼板内力,对小轿车、吉普车、小型旅行车(载人少于9人)的局部荷载取4.5KN,分布在0.2×0.2的局部面积上。对于20~30t的消防车,可按最大轮压为60KN,作用在0.6×0.2的局部面积上的条件确定。该局部荷载也可作为验算结构局部效应的依据(如抗冲切等)。
民用建筑楼面活荷载:规范根据在楼面上活动的人和设施的不同状况,将其标准值的取值分成七个档次:
(1)活动的人较少LK =2.0KN/mm2;
(2)活动的人较多且有设备LK =2.5KN/mm2;
(3)活动的人很多且有较重的设备 LK =3.0KN/mm2;
(4)活动的人很集中,有时很挤或有较重的设备 LK =3.5KN/mm2;
(5)活动的性质比较剧烈LK =4.0KN/mm2;
(6)储存物品的仓库LK =5.0KN/mm2;
(7)有大型的机械设备LK =6~7.5KN/mm2。
非固定隔墙的荷载:应按活荷载考虑,可采用每延长米长度的墙重(KN/m2)的1/3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m2),该附加值建议不小于1.0KN/m2,但对于楼面活荷载大于4.0KN/m2的情况,不小于0.5KN/m2。
空气密度 ρ=1.25k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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