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技术贸易的定义wWW.KAo8.Cc
国际技术贸易是国际技术转让的主要形式之—。国际技术转让是技术供应方将某种内容的技术,通过—定的形式越出国界转让给技术的接受方使用的一种行为。
国际技术转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非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它是不同国家政府机构间以技术援助方式进行的无偿的技术转让;另一种是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是指政府机构或企业之间按照商业条件签订技术协议或合同进行有偿的技术转让。后—种技术转让是属盈利性的,这种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被称为国际技术贸易。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的主要区别
战后,国际技术贸易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而迅速发展。国际技术贸易不仅对技术出口国可以带来一笔可观的技术转让费,获得较大的贸易利益,同时它对技术进口国更为有利。通过技术进口,可以加速本国国民经济部门的技术改造和发展速度,特别是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优化组合。此外,可以缩短研制时间,节省研制费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综合国力和竞争力。
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相比有很大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贸易标的物内容不同
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以无形的技术知识,即知识产权作为贸易标的物进入市场并进行转让的贸易活动。技术贸易的标的物主要是专利(Patent)、商标(Trade Mark)和专用技术(knowhow)。
专利贸易主要指拥有专利权的所有方将其专利技术通过签订专利许可证协议或合同方式转让给另一方使用。商标贸易指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方式将商标转让给另一方使用。专有技术通常是生产某种产品所需的不公开的技术秘密和经验。专有技术贸易是拥有专有技术的一方将其专有技术通过签订专有技术许可证协议或合同方式转让给另一方使用。在贸易实践中,技术贸易往往是将无形的技术知识和相关的机械设备结合起
来进行。在技术贸易中前者称为软件,后者称为硬件。如果贸易中只有机械设备、而无技术知识的转让,这种交易不属于技术贸易。与技术贸易不同的是,商品贸易的标的物是有形商品,如消费品、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这些商品均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商品。因此,两者的贸易标的物不同。
(二)贸易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同
技术贸易是技术所有方或供应方在—定条件下将技术贸易的标的物的使用权转让给接受方使用,但是,技术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技术的接受方。技术的接受方只能取得技术标的物的使用权,而不能取得技术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技术贸易原则亡是—种标的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贸易。商品贸易中,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同时转让,卖方失去对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卖方无权继续支配和使用该商品。
(三)从贸易双方当事人关系看存在差异
国际技术贸易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的履约期—般较长,通常是5—7年,最长可达10年。在合同期内双方当事人在转让和技术使用方面,结成了长期的技术合作和技术限制、反限制的关系。与此不同的是商品贸易合同的履约期通常较短,商品贸易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技术合同中的那种合作与技术限制、反限制的关系。
(四)贸易标的物作价原则存在差异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的接受方—般采用利润分成方式进行技术贸易标的物的作价原则,即利润越大,则技术使用费越高;反之,利润越小.则技术使用费越低。商品贸易标的物的价格制订通常在商品成本基础上加上—定数量的利润,与利润的高低并不一定成正比。
(五)从贸易所涉及的法律上看存在差异
国际技术贸易涉及的法律,除了适用于各国货物买卖法、合同法外,更要受工业产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法等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或法律管辖。商品贸易合同则主要适用于各国货物买卖法、合同法、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等。因此,国际技术贸易所涉及的法律、公约较之商品贸易合同更加广泛、更为复杂。
(六)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存在差异
国际技术贸易的收入和支出属于无形的商品贸易,一般不列入该国的对外贸易收支平衡表中,它通常反映在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经常性项目中。商品进出口则是—国贸易收支平衡表的重要项目。
三、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
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其贸易方式也出现了多样化。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许可证贸易 (Licensing)
许可证贸易又称许可贸易,是技术许可方将其交易标的物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的方式转让给技术接受方的一种贸易方式。
许可证贸易的标的物可以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和专有技术三方面中的—项、两项或全部项目。国际许可证协议主要有:
1.独占许可证协议。即技术的接受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特定地区内对许可证协议规定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同时技术的许可方不得在该地区使用该技术制造和销售商品,更不能把该技术又再授与该地区的任何第三方。正因为如此,技术的接受方付出或支付的技术转让费也就更高。
2.排他性许可证协议。即技术的许可方和接受方在许可证协议有效期内在特定地区对许可证项下的技术都有使用权,许可方不得将此种权利给予该地区的任何第三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技术的许可协议。但是排他性许可证协议与独占许可证协议相比较,接受方所付的使用费也相对较低。
3.普通许可证协议。技术接受方在许可证协议项下在规定的地区内使用所转让的技术,但对许可方无任何限制,它仍可以在该地区使用或转让该技术的使用权给任何第三方。
乙分许可证协议。在许可证协议的有效期内,技术的接受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把协议项下的技术转让给第三方。这类许可证也属普通许可证协议。普通许可证协议所索取的技术使用费比独占许可证协议和排他性许可证协议更低。
5.交叉许可证协议。许可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各自拥有的技术相互进行交换,一般不收取使用费。
(二)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
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协议或技术合同,由技术的提供方就某项工程技术课题、人员培训、企业管理和产品销售等向技术接受方提供咨询或传授技术、技巧等的商业盈利性服务。
(三)合作生产
合作生产是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依据共同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分别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零部件,然后由一方或双方装配成为成品出售,或者双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的规格、品种、数量,分别制造双方所需的零部件,相互交换,然后各自组装成自己的产品出售。因此,合作生产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利。
合作生产所使用的技术可以由—方提供,也可由双方相互提供,有时甚至可由双方共同研究、共同设计、共同确定零部件的规格、在技术上双方相互合作,共同提高。合作生产方式比较灵活,一般是在生产领域内合作,也可包括销售方面的合作,双方各自经营、分别核算。所以,合作双方可以比较容易达成协议。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与内容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
由于服务贸易内在本质的复杂性,各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竞争能力各不相同,因此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也作出了不同的阐释。为澄清此问题,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用实际过境来定义服务贸易。从过境现象看,国际服务贸易有四种交付方式:(1)商品贸易中服务的过境。如许多国家通过修理、加工、装配货物参与国际货物贸易。(2)货币(资本)的过境。如银行和金融服务。(3)人员的过境。如咨询人员、工程师、医生等到国外提供服务。(4)信息的过境。如通过电信系统或以文件、报告的形式提供信息服务。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服务贸易谈判组在拟议中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服务贸易作的定义为:(1)过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从一缔约方的国境向另一缔约方的国境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ConcumptionAbroad)。在一缔约方的国境内向另一缔约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3)自然人流动(Movement。fPersonnel)。由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另一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4)商业性存在(CommercialPresence)。通过—缔约方的(服务提供实体)法人在另一缔约方境内的商业性存在(开业)提供服务。1995年乌拉圭回台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该定义将成为有…—定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定义,并为各国所接受。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极其广泛,其内容视分析者的侧重面不同而各异,按关贸总协定所拟定的“服务部门参考清章”,服务贸易包括14大类:商业性服务;通讯服务;建筑业服务;销售眼务;教育服务;金融业服务(不包括保险);保健服务;旅馆和饭店业 服务;保险;个人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不包括广播、电影、电 视);动产的出售;交通运输;其他。这种分类主要以“行业”作为划分国际服务贸易类型的核心,其本质涉及到输出入业务的范畴和供需双方业务开展的深度。
关于服务贸易的内容分类还有两种有一定代表性的分类方法。第一种是以“生产”为核心的划分法。按此类分法,服务贸易可分为三类:(1)生产前服务。如研究与开发、设计、市场和可行性研究等。(2)生产服务。指生产过程中的服务。如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软件和人力资源管理等。(3)生产后服务。如广告、营销、包装、运输等。第二种是以服务贸易中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进行划分的。按此类分法,服务贸易可分为:(¨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如航运、通讯、工程建筑等。(2)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如银行、金融、法律、信息服务等。(3)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如旅游、维修、建筑等。
在世界服务贸易统计上,一般采用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它在统计时主要按以下四类计算: (1)货物运输;(2)其他运输服务;(3)旅游;(4)其他服务。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及其原因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二次大战后,特别是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所引起的世界经济、贸易结构的巨大变化,使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加快。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关贸总协定的统计,国际商业服务贸易额从1970年的640亿美元增加到1989年的6530亿美元。1980——1989年间年平均增长率为6.5%,高于同期商品贸易年均增长率4.5%。同时,服务贸易在全球出口贸易中的比重从1980年的17%提高到1989年的19%。
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是:
1. 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国际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
在70年代是如此,到80年代后期表现尤为明显。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上升。
2.发达国家间双向对流的服务贸易发展大大快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单向移动的服务贸易。
3.由于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新型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远快于传统形式的服务贸易项目。如通讯服务中电话、电报服务与传真、光导纤维的信息快速传递服务。又如集装箱运输与传统船舶运输服务。
4.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贸易增长较快,而发展中国家劳务贸易发展较快。如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通讯、知识产权贸易等发展迅速,而发展中国家建筑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发展迅速。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原因
二次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主要原因在于:
l,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驱动,服务业迅速发展,就业人员和所占比重大大提高。二次大战后,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各国普遍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服务业,使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66份额和就业人员的比重也大幅度提高。发达国家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一般为45-—65%;而发展中国家也占30~一45%。就业A员中服务业吸纳的人数,发达国家在50一75%之间;发展中国冢为20---55%。
2.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加强•了服务国际化扩展的趋势。在60年代后,跨国公司向全球扩张,全世界跨国公司的发展特别迅速。在跨国公司全球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许多跨国公司深感服务业对其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性,这就加速了服务业国际化的速度。跨国公司在金融、信息和专业服务上都是重要的供应者,其中许多公司迅速扩大,向全球提供服务。
3.服务业已成为世界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基础。二战后,以非价格竞争取代价格竞争而成为主要竞争手段.服务业为加强非价格竞争提供了重要的保证,这也增加了服务的“可贸易性”(Tradable)。
4.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的多样化,促进了服务贸易的扩大。
随着世界经济相互依赖的加深,国际经济合作方式多样化.也为国际服务合作的扩大创造了条件。国际服务合作指拥有工程等技术人员和劳动力的国家和地区,通过签订合同,向缺乏工程技术人员和劳动力国家和地区提供所需服务,并由接受服务,一方付给报酬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国际服务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进行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方式和内容。
5.通讯和信息技术、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和提供服务,为—国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次大战后.世界生产布局有了较大变化,交通、通讯业迅速发展,为各国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通讯和信息技术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广泛采用,把一系列国家的经济命脉、主权、安全等关键领域引入了国际交换市场,更加加深了各国服务业相互间的依存关系,为眼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6.各国政府的支持是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催化剂。服务业在维护一国经济及政治利益方面均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此,各国政府普遍采取了政府干预方式大力扶植和发展服务业。也采取了诸多措施保护国内服务市场。主要有:(1)建立服务自由贸易区,在区域内减免税收和其他管制。如公开注册航运制是鼓励国际航运服务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先例。利比里亚、巴拿马等公开注 册国的居民由于是公开注册船舶的拥有者而获益匪浅。以载重吨 计算,世界航运有1/3是在方便旗帜下运营的。(2)政府鼓励投资、加速服务业发展,并有意识地利用外资发展本国落后的服务业。 (3)大力发展信息及电信技术设施,鼓励越国境的服务。
(4)提供财政支持,建立新的基础设施,改造旧的服务设施。
(5)各国普遍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教育,努力提高人力资本素质。
(6)支持和鼓励区域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一体化。